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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动态】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 关于开展“建功新时代 展现新作为” 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总结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团中央、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宣传检察职能活动,开展“零距离接触·感受未检温度”---检察开放日暨法治进校园活动。现将开展这一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重先期调研,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我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争取在确保活动顺利完成的基础上,积极宣传检察职能,展示新时期检察官的良好形象,激发干警主动创造新的作为,推动我院未检工作机制不断趋向完善化。一是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的学校、社区进行梳理,采取出门走访调查方法,与学校、家长、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对辖区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摸底,有针对性的确定检察开放日的邀请人员;二是对近期受理的案件进行排查,发现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系福建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根据该起案件的特点并结合在校大学生的特点,确定法治宣传的对象。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在6月底前抓落实,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二、做好法治宣传,共筑法治教育网络。 

  开展活动过程中,加强与团市委、妇联、司法部门等单位沟通联系,利用各单位专业优势,挖掘、整合有利的社会教育资源,丰富教育内容和方式,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注意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联动,以社区为媒介,构筑“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的学校,主动靠前商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引起学校的高度重视。为来访的学生们一一介绍和讲解检察机关性质、未检职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等,以感性直观的方式消除了司法机关的神秘感,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提升未检工作的公众知晓度,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学生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法治意识。 

  三、坚持“三个结合”,增强活动成效。 

  在活动中,我们坚持“三个结合”:一是把青年文明号开放周与推动检察工作相结合;二是把青年文明号开放周与改善检察机关形象相结合;三是把青年文明号开放周与正在开展“检察‘育苗’一体两翼工程”相结合。通过“三个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活动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依托这次活动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不仅展示了新时期检察官的良好形象,擦亮了福清未检品牌,也为推动福清平安建设工程提供有益的检察模式,努力实现青少年违法犯罪显著减少、校园治安效果明显好转。  

  存在的问题: 

  由于案件数量多任务重,办案人员有限,青年文明号成员展开这项活动的时间较少,为此开展活动尚不够系统全面。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未检 

  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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