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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指南】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 “青年文明号”2016年度创建总结
时间:2016-1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今年来我院未检科认真贯彻落实团省委关于“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要求。围绕“青年文明号”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人才、一流业绩总体要求,引导全科干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争先创优,使得“青年文明号”精神实质得到不断创新与发展,促进未检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现将2016年的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实行一流管理 

  院领导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把争取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排为重要日程,并率先垂范,为创建工作倾注了大量的心血,给创建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创建过程中做到: 

  (一)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工作重点,详细制定工作计划,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活动和总结,创建活动有主题、有声势,创建工作做到有报道、有专栏、有检查、有总结。  

  (三)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科室干警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诚信承诺,诚信水平不断提高,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二、做到一流服务 

  工作中加强对青年干警的教育,要求青年干警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落实在校生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切实做好法治教育和宣传工作担任了市几所中、小学以及职专的综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在校学生上法讲座,引导学生遵纪守法。还成立了法治进校园巡讲团争取在今后三年工作中,做好“法治进校园”巡讲等工作送法进校,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的学校,为学校捐赠各类书籍,经常性地深入年段、班级进行法制宣讲,提高在校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依托社会力量,完善社会化帮教体系深化非羁押诉讼及就业帮教基地建设。通过形成“生活关怀到位、法治宣讲到位、心理疏导到位、技能培训到位”四位一体帮教模式,提升非羁押帮教成效注重社会调查报告的运用。加强与与市司法局的合作,加强社会调查结果的司法运用。落实个性化保护措施。提供专业心理辅导。通过本院专门设立的心理疏导室以及专门配备的心理咨询师和设备,加大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的心理支持力度,2016年共为3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4名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50余次。 

  三、培养“一流人才” 

  我们以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为着力点,全面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推动整体队伍建设上新台阶。一是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为目标,我院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组织干警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更新业务知识,并定期讨论疑难案件、交流办案心得,鼓励干警自学交流;三是对已结案件积极撰写案件总结经验材料,提高干警在实务中的整体操作水平。 

  四、做到“一流业绩” 

  今年来,我们按照团省委提出的创建目标,积极有效的推动实施,认真落实,有声有色的开展创建活动,基本完成了年度创建目标,为圆满的完成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2016年,我们未检工作在基层院考评中位列福州地区第一名。2016年,我们未检被批为省级“五一巾帼文明岗”、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一)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出色完成本职工作。2016年总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3件160人,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2人,与去年同期86人相比,上升7%;经审查,今年未检科共批准逮捕75件152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84人,相对不捕8人。2016年总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2件263人,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42人,与去年同期127人相比,上升11.8%;经审查,今年未检科共提起公诉117件242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109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相对不诉20人。 

  )坚持双向保护,全面维护涉案未成年人权益。一是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2016年,继续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124名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法律援助委托司法局143名涉罪未成年人(包含异地)开展社会调查讯问或询问未成年人时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113人次,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82人次,93名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被定罪量刑和不起诉的记录全部予以封存。二是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强化“少捕慎诉”工作力度,依法从严把握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条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尽可能采取不捕不诉或建议判处非监禁刑等司法处理措施。三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016年,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1件23人,九成以上已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极开展司法救助。对于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因性侵害造成人身伤害,不能及时获赔,需要医治、生活困难的,优先为其申请被害人司法救助,解决燃眉之急。为两名被性侵的、家庭困难未成年被害女学生各申请了司法救助金人民币3000元。 

  总之,“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长期的努力和不懈的坚持。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虚心学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的检查验收。 

    

  二〇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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